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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福會總幹事代表出席《殘疾人權利公約》諮詢會提出具體意見及政策建議  (發佈日期:2025-05-28)

聾福會總幹事張漢華先生及研究及發展主任何淑貞女士,於5月19日出席了勞工及福利局舉辦的第一場公眾諮詢會,就香港特區政府於 2026 年 5 月擬備的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第四、五次合併報告大綱發表意見 。會上,聾福會針對聾人及聽障群體在日常生活、醫療、教育及安老上面對的實踐障礙,向政府提交了以下 7 項具體反映意見及改善建議:

1. 針對第八條:提高認識

  • 目前的殘疾人士意識推廣多流於表面。聾福會提出相關個案,指曾有醫生主觀認為聾人不需要手語翻譯,因而耽擱了實際的醫療救援時間。
  • 具體建議: 建議政府提高對殘疾人士的意識,除了開展公眾教育外,學校的公民教育亦同樣重要,以避免相關推廣只淪落於表面,切實推廣不限於表面的共融社會。

2. 針對第九條:無障礙

  • 現時政府部門普遍未設有完善的手語傳譯服務。房屋署或其他部門在聯絡聽障人士時,仍普遍使用電話聯絡,此舉並未符合無障礙通訊的實際需要,未能利用現代科技通訊解決日常聽障人士的困難。
  • 具體建議: 建議政府部門停止以電話單向聯絡聽障人士的欠妥做法,並在各決策局及部門落實手語傳譯服務,或全面利用現代科技通訊手段,例如即時通訊軟件,以解決聽障人士的日常聯絡和溝通困難。

3. 針對第十一條:危難情況和人道主義緊急情況

  • 在颱風、暴雨等緊急危難情況下,現行官方資訊存在流通不足的問題。由於欠缺即時手語傳譯發放資訊,導致聾人社群難以即時了解及掌握緊急情況。
  • 具體建議: 建議政府在處理危急情況時,必須確保資訊流通,全面普及即時手語發放的資訊,讓聾人能即時了解緊急情況。

4. 針對第十九條:獨立生活和融入社區

  • 目前聽障長者在社區安老方面缺乏適切的安置安排,導致他們難以在社區中居住。
  • 具體建議: 建議政府在安老院舍中,將部份宿位列為「聽障專用宿位」,並配置懂得手語的職員在內照顧,以配合並滿足聾人長者的日常溝通與生活需要。

5. 針對第二十四條:教育

  • 聽障學生在升讀大專院校後,相關支援出現中斷情況。部分教師及學生對聽障學生的實際需求了解不足,未能作出相應配合。此外,在經濟下行環境下,相關支援措施往往被視為可被犧牲的項目。
  • 具體建議: 建議政府及各大專院校加強教師及學生對聽障學生需要的了解,制訂因應聽障學生需要的支援方案;並在經濟下行時,保障相關支援措施不被視為可犧牲的項目,確保大專支援不中斷。

6. 針對第二十八條:適足的生活水準和社會保護

  • 部分基層聽障人士因經濟困難,無力負擔購買聽覺輔助儀器的費用,導致日常溝通受阻,部分人甚至因此無法上班。
  • 具體建議: 建議政府為基層聽障人士提供儀器購置支援,以協助他們融入日常生活及就業,從而為其提供足夠的生活水準及社會保護。

7. 針對第三十條:參與文化生活、娛樂、休閒和體育活動

  • 為了進一步鼓勵聽障人士平等參與娛樂及悠閒活動,文化和娛樂媒體的無障礙配套仍有待普及。
  • 具體建議: 建議政府要求所有電視台的電視節目均須加設中文字幕;同時,建議設立專項基金,資助藝術團體演出的節目提供劇場視形傳譯,以方便聽障人士無障礙地參與文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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