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宣布於2020 年1 月1 日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推行長者生活津貼(包括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讓65 歲或以上、選擇移居廣東或福建並符合申請資格的香港長者無須每年回港,亦可領取現時每月2,675 元的普通額或每月3,585元的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津貼金額會每年根據既定機制調整。
現行「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適用於65 至69 歲申請人並須經濟審查的高齡津貼會由2020 年1 月1 日起被長者生活津貼取代。屆時,「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繼續設有無須經濟審查的高齡津貼,適用於70 歲或以上申請人。
申請表及申請指引可在社署「廣東計劃」網頁或「福建計劃」網頁下載,或在本港各區的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及福建的指定地點(包括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及其轄下的駐深圳聯絡處及駐福建聯絡處)索取。申請人亦可透過電話或郵寄方式向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索取申請表及申請指引。
如有查詢,請瀏覽上述網頁或致電「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查詢(電話:3105 3266)或本會輔導中心查詢(電話:2711 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