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勞工處網頁提供生產能力評估及評估員最新資料

 

法定最低工資於2011年5月1日實施,勞工處宣佈為現職殘疾僱員提供「過渡性安排」。推行法定最低工資的原意是設訂工資下限,保障基層僱員。

法例對5月1日前或後入職的殘疾人士都會有影響。
2011年5月1日前入職
2011年5月1日或後入職

勞工處提供資料:
生產能力評估
最低工資簡介
勞工處網頁
勞工處查詢:電話:2717 1771
      傳真:3101 0414
      電郵:enquiry@labour.gov.hk (一般在五個工作天之內回應)
      郵寄: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樓
         法定最低工資科

 

有疑問? 相信大家對最低工資條例還有很多疑問,我們正計劃相關活動,解答疑問,最新消息請留意網頁或向就業服務中心查詢。或將你的問題/想法交給我們,歡迎你聯絡就業服務中心社工。
下載查詢表格

 

2011年5月1日前入職

殘疾僱員的過渡性安排

誰需要這個過渡性的安排?
如果你是:
1.殘疾人士(必須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及
2.在5月1日前已入職及;
3.而且現時每小時的工資少於28元;

為了使你更易明白「過渡性安排」,我們以兩位會員的對答解釋。
“過渡性安排Q & A”

阿發 : 發   阿芝: 芝
發:

芝:
阿芝,你知唔知香港在五月一日開始實行法定最低工資?知唔知對我地聽障人士有冇影響?
我知道,法定最低工資會定在每小時的工資28元,你現時有冇工作呀?現時你每小時工資夠唔夠28元?
 
發:
芝:
我現在人工唔夠28元一個小時。
咁你要留意啦,現職殘疾僱員如果每小時平均工資少於28元,勞工處宣佈會有「過渡性安排」。
 
發:
芝:
即係至少有$28元時薪?
係呀,如果你想的話,咁就什麼都不用做,只要等在5月1日或之後,你的老闆必須根據《最低工資條例》出糧比你,到時你的時薪不可以少於28元。這是第一種情況。
 
發:

芝:
第二種情況係咪如果我想在5月1日或之後收少過法定最低工資的人工?
冇錯,如果你想在5月1日或之後,收取低於法定最低工資,即係少過$28元時薪的人工,你要同你的僱主一齊簽署一份勞工處的「過渡性安排」選擇表格,在表格上會寫上你現時每小時的工資是多少。你在簽署之前,要留意人工金額是否正確,但你要記住簽唔簽選擇表格係你話事。冇簽過呢份「過渡性安排」選擇表格嘅,5月1日之後,老闆就一定要跟最低工資出糧比你,5月1日之後簽就無效。
 
發:
芝:
係咪簽名咁簡單?
唔係呀,你如果簽咗「過渡性安排」選擇表格,即係代表你願意將來做一個「生產力評估」,這個評估由你自己在「評估員名冊」中選擇的評估員負責,到你的工作地點做呀。如果你而家嘅人工平均時薪係24元,假設評估結果係八成,咁你評估後每小時人工會係最低工資打八折:28元x 0.8=22元4角,可能會少過而家嘅人工。當然,如果評估咗你有九成生產力,人工就會有九折:28元x 0.9 = 25元2角,就會高過而家嘅人工。明唔明?
 
發:

芝:
吓?即係評估到有幾多成,我就收幾多成人工?咁要幾時做好「生產力評估」?
咁又唔需要怕,因為在「過渡性安排」中,評估冇限定幾時做,直至唔打現在份工,任何時間做都得,記住呀,幾時做評估係由你話事,僱主或老闆都唔可以迫你。而一日未做評估,都會根據你在選擇表格上填寫的人工金額出糧比你。
 
發:
芝:
哦,明白了。但如果我,或我老闆唔同意評估結果呢?
勞工處話冇得再評估,又唔可以上訴。如果你或老闆不同意,即其中一方不簽署和同意評估結果,咁你在評估完第二日就應該收取不少於法定最低工資。咁你會點選擇呢?
 
發:
芝:
我未知,考慮下先,想再睇下資料。
咁要快啲啦,因為如果你想簽「過渡性安排」選擇表格,就要在4月30日或前聯同你僱主完成,記住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先可以做。你如果想要多喲資料,可以向聾福各服務中心的職員查詢

勞工處提供資料:
生產能力評估
最低工資簡介
勞工處網頁
勞工處查詢:電話:2717 1771
      傳真:3101 0414
      電郵:enquiry@labour.gov.hk (一般在五個工作天之內回應)
      郵寄: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樓
         法定最低工資科

有疑問? 相信大家對最低工資條例還有很多疑問,我們正計劃相關活動,解答疑問,最新消息請留意網頁或向就業服務中心查詢。或將你的問題/想法交給我們,歡迎你聯絡就業服務中心社工。下載查詢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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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求職或在5月1日或後入職的殘疾人士安排

如果你是在5月1日或後入職的殘疾人士,有權選擇接受或不接受生產力評估。若選擇不接受生產力評估,則必須收取不少於法定最低工資的時薪。

若選擇接受生產力評估,需在入職前和僱主協議一個為期4周的試工期,直至完成評估為止。試工期間工資不可少於法定最低工資的50%。

你若要選擇接受生產力評估,你必須要有效殘疾人士登記證,而提出評估是你的權利,不是由歸於僱主。這個評估是由你自己在勞工處公佈的「評估員名冊」中選擇的評估員負責,到你的工作地點做。如果試工期間工資平均時薪是24元,假設評估結果得八成,即評估後每小時人工會是最低工資的八折:28元x 0.8=22元4角。如果評估你有九成生產力,人工就會有九折:28元x 0.9 = 25元2角,如此類推。評估費用由政府支付。

在同一份工(指同一個職位,轉新職位可再評估)只可評估一次,勞工處表示評估現時不設上訴。如果你或僱主不同意,即其中一方不簽署和同意評估結果,在評估完第二日你就應該收取不少於法定最低工資

如你沒有選擇進行生產能力評估,僱主便須按《條例》的規定,支付給工資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給你。

以下三位聽障朋友的談話再為大家分享資訊。

阿發:發(已於5月1日前入職)
阿芝:芝
阿安:安(正在搵工)

芝:

發:
阿發,上次你話要諗簽唔簽「過渡性安排」選擇表格,你決定咗未?
我都未想得好清楚,不過冇簽到。
 
芝:

發:
如果你冇簽,即係唔選擇生產能力評估,你在5月1日之後的人工必須唔少過最低工資28元一個小時的水平。
我知道,如果唔夠,僱主或老闆仲要補番差額比我。
 
安:

發:
阿芝、阿發你好!我都收到一份「過渡性安排」選擇表,好似有「殘疾人士登記症」的朋友都會收到一份。
係呀,咁你點揀?
 
安:

芝:
我正搵工,所以唔駛揀。最近見咗份工,等緊消息,我有點擔心未必會請我,你話做唔做評估好呢?
如果你揀接受評估,人工可能會低過28元一小時,同埋你要同僱主講話想做評估。
 
安:

芝:
如果揀接受評估,即係表示我的人工有機會低過最低工資……如果僱主叫我做評估先肯請我,咁又點?
噢!僱主係唔可以迫你去做評估,評估一定要你自願。
 
安:

芝:
咁如果我自願做評估,要安排幾耐?如果僱主等人用,會唔會覺得好煩?
哦!你可以先上工,之後先至做評估。做評估之前係試工期,但唔可以長過四星期,你要在試工期間內接受評估,是你自己在勞工處認可的「評估員名冊」揀一位評估員幫你做,評估費用由政府支付。
 
安:
芝:
咁未做評估之前,我的人工點計呀?
你要同僱主商量好試工期間的人工,可以低過最低工資,但係唔可以少於法定最低工資的一半,即係唔可以少過14元一小時!
 
安:



芝:
我知道我之後的人工會根據評估結果計算,好似假設評估結果是八成,即表示僱主會根據合約所訂的人工,再乘以80%支付人工。如合約訂明是$8,000,乘以80%即8000元x 0.8=6,400元。其實我真係要想清楚先可以決定!
咁你當然有權利收取唔低於最低工資的人工啦!記住你係有權選擇做唔做評估,同埋搵名冊中邊一個的評估員幫你做評估的。話時話,最低工資都係新法例,如果你發現僱主有不合理的要求,或者對你和其他員工有唔公平的情況,就要留意啦!
 
發:
芝:
咁我都要留意啦!
有問題可以聯絡勞工處,電話2717 1771, 傳真:2544 3271或電郵: enquiry@labour.gov.hk 你可以向勞工處查詢,並且小心記錄你遇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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