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殘疾人士最低工資遊行 |

|
十個民間團體組成的爭取殘疾人士最低工資聯盟,在2010年9月26日舉行大遊行,向政府請願,要求協助殘疾僱員取得最低工資保障,本會會員及職員亦有出席支持。聯盟要求如下:
- 要求殘疾人士同樣可享健全人士有最低工資水平,若殘疾人士接受生產能力水平評估後,被評定不足百分百生產能力,政府應提供補貼至百分點百水平,上限為50%。
- 受評估之殘疾人士在一般而言不會被評定為最低工資的50%,倘若被評定50%以下,政府應提供第二次的評估,以確保殘疾人士工作能力不被低估,造成不公。
- 若殘疾人士現有工資已達或高於最低工資水平,政府不容許他們再評估,以免殘疾人士受僱主壓力而主動作出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