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條例」的修訂已於2015年5月1日生效,法定的最低工資水平已由每小時30元提高至每小時32.5元。
問:殘疾僱員於法定最低工資的條例下,是否亦會受到條例保障?
殘疾僱員同時亦可自行選擇 「殘疾人士的生產能力評估」。於此評估機制下,殘疾僱員亦可自行決定是否接受評估,從而於《最低工資條例》下獲得豁免。選擇接受評估後,殘疾僱員將由評估釐定他們應獲得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薪酬,抑或收取按生產能力釐定的工資。選擇了此特別安排的殘疾僱員,應獲得不少於按32.5元的新修訂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來計算的工資。
詳情可參閱勞工處網頁上的公佈: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05/01/P2015043008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