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公佈, 預算 案向毋須繳交薪俸稅、或交稅 金額不多於4,000 元的市民派 發4,000 元現金,申領的市民必 須於今年12 月31 日或之前已 年滿18 歲、通常居港、無持有 任何物業、無申領綜援或長生津 等援助金,並須作出聲明。至於 交稅少於4,000 元的低薪族, 或持有自住物業但須繳付差餉少 於4,000 元的市民,均可憑稅單 申請退還差額,預料新措施約有 280 萬人可 受惠,涉及 公帑約110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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