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7 年7 月1 日起,長者醫療券計劃將合資格年齡由70 歲降至65 歲,每名長者每年可獲發的醫療券金額為2,000 港元,而他們每人可累積的醫療券金額上限為4,000 港元。醫療券在電子平台發放和使用,長者無須預先登記,亦無須領取或攜帶醫療券,他們只須親身前往參與計劃的診所,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並簽署同意書確認即可。計劃採用「錢跟病人走」,讓長者能在自己所屬的社區選擇最切合他們需要的私營基層醫療服務,同時亦鼓勵長者到熟悉其健康狀況的私家醫生求診,與醫護人員建立持久的照顧關係,加強健康保障,並有助推廣家庭醫生的概念,然而,有需要的長者仍可繼續使用公營醫療服務。
使用醫療券的規限:
醫療券可用於私營西醫、中醫、牙醫、脊醫、註冊護士和登記護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放射技師、醫務化驗師(專職醫療及化驗服務須按現行的轉介安排)及於註冊名冊第1 部分註冊的視光師所提供的服務,以及預防性、治療性及復康性的服務。
查詢:輔導中心(電話 : 2711 1974、傳真:2760 9442、
電郵︰ cc@deaf.org.hk)